商品編號:A007
中華民國護照
首次申請護照須知
- 14歲以上:本人親自持身分證正本+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張,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人別確認」後,由本人或親友帶著人別確認後的申請表及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再委託出門走走國際旅行社辦理護照。
- 滿14至未滿18歲:申請人到戶政事務所填寫護照資料表辦理人別確認,要帶身分證正本、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及同意書、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張。
- 未滿14歲:要請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到戶政事務所填寫護照資料表+同意書辦理人別確認,要帶戶口名簿正本、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張;順便申請兩份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小孩辦理護照及台胞證用各一份。
護照過期或更新
- 護照過期、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持有舊版護照,可由本人或親友帶著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委託出門走走國際旅行社辦理換領新護照。
護照遺失
- 拿著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就近到警察分局去報案,分局會給一份「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由本人或親友拿這張申報表連同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再委託出門走走國際旅行社辦理新護照。
- 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依「護照條例實行細則」規定,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六個月,並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 國外遺失者須加附入國許可證明、護照遺失說明書,及國外或港澳地區護照遺失申請補發說明書。
NT$1,800
起